小区不允许养狗合理吗?
首先,根据2019年7月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(以下简称“新动物保护法”)第三十二条明确写出,禁止非法猎捕、交易、运输、食用野生动物。如果小区里有人在“吃野味”的话,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。至于“野味”到底是什么,可以参考旧版《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》,里面列出了30多种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,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猫狗等家养宠物。
其次,新版动物保护法并没有就宠物管理做出新的规定,因此对于宠物管理的现行法规仍然以2014年发布的《城市养犬管理条例》为准,而该条例明确规定了犬主应当遵守的规范。 如果违反上述规范,导致犬只伤害他人的话,依照新版动物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有关规定,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 同时,新动物保护法也增加了处罚措施,对非法猎捕、杀害、收购、销售野生动物以及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等违法行为,除了追究刑事责任之外,还可以吊销相关许可证件,并限制从业。 最后,值得注意的是,在特殊情况下,为了维护公共安全,政府可以采取必要措施,对可能造成人身危险或财产损失的特定动物实施扑杀或处置。